2025年度研究课题征集公告
为充分发挥课题研究在决策支持和智库支持的重要作用,更好服务资本市场和四川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,按照《关于开展四川资本市场主体服务高质量发展三年(2023-2025)行动的指导意见》,四川省证券期货业协会、四川省上市公司协会、四川省投资基金业协会现组织开展2025年重点课题征集工作,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申报主体
单位或个人均可作为申报主体,其中:
1.单位以资本市场参与主体、高等院校、科研院所为主;
2.个人以金融系统实务专家、高校老师、在读学生或有志于该选题的研究者为主。
二、征集范围
选题应围绕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、中央经济工作会议、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,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资本市场的重要指示批示论述精神,紧扣中国证监会关于资本市场做好金融“五篇大文章”的决策部署,紧密结合资本市场深化改革与四川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重点、难点、热点问题,坚持问题导向、目标导向,提出的意见建议具有现实性、针对性和较强决策参考价值。选题范围参见附件1《2025年度资本市场重点研究课题选题方向目录》。
三、申报要求
(一)各课题组结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、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及证监会工作会议精神,围绕资本市场战略性、基础性、前沿性问题,紧密结合资本市场深化改革与四川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重点、难点、热点问题,坚持问题导向、目标导向,研究结论要有创新性和前瞻性,政策建议具有真对性和可操作性,对资本市场改革发展和我省实践具有现实意义和应用价值。各课题申报单位可自主确定选题,也可根据选题指引自拟题目。
(二)课题研究申请主体填写《课题研究申报表》(详见附件2),连同课题研究计划书在5月7日前向任一家协会报送。
(三)同一主体可同时申报多个研究课题,也可与其他主体联合申报研究课题;个人参与申报的课题数量不超过2项。
(四)课题申报主体为单位或申报主体为多名个人的,应指定1名课题负责人;单独申报课题负责人仅限于1名单位人员担任,联合申报课题负责人可增加1名联合单位人员担任;课题组成员原则上不超过5名。
四、课题管理及要求
(一)协会对《课题研究申报表》及研究计划书进行审核,并于5月30日前下发重点课题立项通知。
(二)课题结项报告应符合学术规范要求,须有文献索引、引证出处、参考书目、注释体例等,字数要求不超过12000字,标准详见附件3《课题研究报告格式模板》。对于重复率高于20%以及缺乏创新性或与国家大政方针不相符合的研究成果,不予通过初审。
(三)课题研究时间原则不超过5个月,课题研究最迟应于2025年10月31日前完成项目结项。川证协、川上协、川基协将组织专家成立课题评审小组,对提交的课题研究成果进行结项验收;按照各协会《课题研究管理办法》及当年预算情况,对课题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和奖励。
(四)提交方式:
请将《课题研究申报表》、研究计划书及后期课题研究成果电子版(Word及PDF)发送至联系人邮箱。联系人及电话:
四川省证券期货业协会 唐瑛谦, 028-85587457 , 电子邮箱:tangyingqian@sccn.net.cn
四川省上市公司协会 杜欣悦, 028-85580147,电子邮箱:duxy@sclca.net.cn
四川省投资基金业协会 郭翰铧, 028-85561079,电子邮箱:hanhua66@163.com